轻轨、新大学、供暖、公积金…十堰人最关心的问题 权威答复来了

十堰资讯发布 2019-11-20 08: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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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轻轨什么时间开工?”“听说十堰计划建设新的综合性大学,是真的吗?”“据说供暖时间定了,具体是什么时间?”“能不能将父母原名下的天然气第 一阶梯额度合并到子女的名下”……这些你关心的问题,官方解答在这里。

十堰轻轨什么时间开工?”“听说十堰计划建设新的综合性大学,是真的吗?”“据说供暖时间定了,具体是什么时间?”“能不能将父母原名下的天然气第 一阶梯额度合并到子女的名下”……这些你关心的问题,官方解答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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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十堰轻轨何时开建

网友:十堰轻轨(利用东风厂铁改造)什么时间开工?现在进度到哪里了?

市发改委的回复:从早期的重轨轻用改造到当前研究的以城市主干道为线路规划建设,我们委托多家设计单位开展规划研究工作,目前线网规划初步方案已完成。

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52号)要求,建设地铁的城市应满足以下要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不符合以上全部建设条件,同时,考虑到轨道交通建设对现有道路交通影响较大,建设投资巨大,地方财力难以承担,以上制约因素影响了我们建设轨道交通推进工作。

想了解计划的综合性大学的进度情况

网友:听说十堰计划建设新的综合性大学,想了解这个大学的进度情况。

市发改委的回复: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当前我市正在对四所中职院校进行整合,即将十堰职教集团、十堰市应用科技学校、十堰市高 级技工学校、十堰市艺术学校整合为湖北汉江技师学院,当前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已婚子女能否用父母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网友:已经结婚的子女因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够,能否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房屋所有为子女所有,如若可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贷款?

市公积金中 心的回复:现行政策父母给孩子买房,父母做借款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长贷款年限是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加本人实际年龄,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 购房贷款所需资料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①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时间1年以内); 

②以家庭为单位的房产套数查询证明(户籍地和购房地); 

③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异职工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④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一个月) 

⑤贷款资料一套(公积金中 心提供的借款合同4本,借款申请书2本,房屋抵押合同一套) 

若相关证件齐备,资料手续填写完毕,需要夫妻双方和子女同时到场,经管理中 心面签审核。 

若还有不清楚的问题,请直接联系12329服务热线进行电话咨询。

夏家店清潭路胡家村有无征地公告

网友:夏家店胡家村有征地公告?有无类似《十堰市xx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9]第xx号》这样公告?

张湾区的回复:经了解,胡家村一组征迁方案、补偿标准都发放到每户手中,并张榜公示在村民集中的地方,分别为胡铭英处拆迁公告、桃花源酒店处拆迁公告、杜兴玉商店处拆迁公告、殷富强处拆迁公告。

不使用小区集中供暖可以吗

网友:听说十堰今年会在12月5日左右供热,不使用小区集中供暖(自己用壁挂炉),可以吗?需要交什么费用吗?

市发改委的回复: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规定,我省供暖价格没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应由市场调节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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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强制、变相强制交易相对人接受交易价格或者有偿服务”。业主选择供暖方式可自行决定。若业主与小区物业或有关单位签有相关协议的,可按协议执行。

物业公司收取蹭暖费合理吗

网友:马上入冬了,物业公司开始收取暖气费了,未开通暖气的业主需缴纳蹭暖费,想问下合理吗?可以拒缴吗?

市发改委的回复:一、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依据是《湖北省定价目录》,目录内的定价项目属政府定价,目录之外的价格主管部门部门没有定价权,由市场调节形成。我省供暖价格没有纳入《湖北省定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主体接受委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集中供暖或者制冷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与业主大会协商约定。有计量器具的,按计量器具显示数据计收;没有计量器具的,按建筑面积计收。

三、2016年出台的《湖北省价格条例》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强制、变相强制交易相对人接受交易价格或者有偿服务”。据此,我市城区从2017年冬季起业主不使用暖气,小区物业公司不能强制收取“蹭暖费”。

天然气一阶梯额度是否可将直系亲属并户核定

网友:目前,我市的天然气是按户收费,也就是说在核定用户天然气使用量的额度属于哪个阶梯价时是按照一户核定的,目前第 一阶梯的用量额度是360方,这是以三口之家的人数作为核定标准的。作为普通市民,我相信也是大多数市民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个情况:现在很多家庭都是一家五口共同生活(父母、子女、孩子),那么问题就出现了,实际生活人口远远大于按照一家三口核定的天然气阶梯额度,基本很容易就超过第 一阶梯的用量,那超出的用气额度就需要按照第二阶梯的价格购买,但这其实是不合理的。希望有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将父母原名下的天然气第 一阶梯额度合并到子女的名下,更合理地满足市民的用气需求,不能白白冤枉多出钱。

市发改委的回复:1、关于“直系亲属并户核定”的问题。市发改委在制定完善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时,经过慎重研究,认为此举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也不具备可操作性,且极易引起新的矛盾。因此,在制定政策时,没有考虑此办法。

2、针对多人口家庭用气量相对较多的实际,2016年,原市物价局在《关于实行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十价环资【2016】8号文中已有明确规定:“对确因家庭人口较多(5人以上),用气量较大,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家庭,可持户口本及相关依据到天然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天然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1人可申请每档年度气量增加60立方米用气基数,超出部分按下以一档标准执行。

3、今年8月底,我市在降低十堰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时,又对第 一档气量进行调整,由360立方米增加到38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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