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十堰买房人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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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蹭蹭往上涨
买房的一些纠纷也让不少人糟心
说多了都是泪
就这一些开发商却还黑心卖高价
如商品房售后的车位价格过高、
虚标低价吸引看房成交时另要高价…
这一次开发商不能再任性了
为建立公开、公平、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我省在前期出台实施了《湖北省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定》。日前,市物价局组织我市5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新规进行了培训解读,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
以后买房不怕忽悠啦
我们先来看看这次培训会透露了啥——
车库价格在售房时要标清楚
培训会上,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介绍了《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
根据要求,该细则已于今年2月起正式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开发商自有产权停车位、车库的销售价格、租金标准、租赁年限等都要在售房时标示清楚。
新的细则是针对2014年商品房明码标价进行了一个新的修订和细化,在这个规定当中针对前期发现的商品房售后的车位价格过高,在此项出台的规定中保护了消费者知情权。
开发商违反明码标价将受罚
市物价局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做好明码标价基础性工作,必须按要求和时限认真开展自查工作,4月底之前进行完善和整改。5月市、区物价局将对十堰城区在售楼盘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执行的情况进行巡查。
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甚至搞价格欺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将严肃处罚,对情节严重、行为恶劣、造成重大影响的价格违法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2、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3、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4、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5、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6、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
7、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8、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
9、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哪些内容需要明码标价?
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应按照《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楼盘基础信息公示牌》的格式,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楼盘基础信息与收费:
1、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房源数量、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
2、楼盘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3、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如有多项优惠措施,应标明能否同时享有。
4、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收代办收费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5、商品房销售时选聘了物业服务主体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6、开发企业自有产权停车位(库)销售价格、租金标准、租赁年限等信息。
在开发商垄断价格信息的情况下,明码标价是保障消费者基本权益、避免价格欺诈和哄抬价格的有效方式。想到以后买房价格明明白白是不是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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